老舊公寓想自主都更怎麼開始?從地主意向書、籌組更新會到找全案管理 5 步驟【板橋區自主都更】【板橋區老屋重建】
老舊公寓想要發起「自主都更(自主更新)」,核心在於地主凝聚共識並建立合法的組織運作機制。
自主都更的意思是地主不將土地賣給建商進行「合建」,而是由地主成立「都市更新會」自己當建商。
推動自主都更的 5 大關鍵步驟分別為:發起問卷與簽署地主意向書、成立都市更新會、委託全案管理團隊(PCM)、擬定都更事業計畫並向政府送件、以及融資興建與竣工分回。
一、 步驟一:發起問卷調查與簽署地主意向書
推動老舊公寓都更的第一步,永遠是「調查意願」而非談利益。
老舊公寓常見的問題是戶數雖少,但住戶年齡偏高或對都更觀念不一。
發起人應先邀集鄰居召開說明會,說明屋齡過高帶來的結構安全與耐震風險,並發放「都更意願問卷調查表」。
當私有土地與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比例達到一定門檻(通常建議初估意願達 75% 以上),即可邀請地主簽署「自主都更意向書」。
這張意向書主要代表社區地主願意共同跨出都更第一步,作為後續向政府申請籌組更新會的民意基礎。
二、 步驟二:成立合法組織「都市更新會」
自主都更與傳統建商合建最大的不同,在於自主都更必須有一個能代表全體地主行使法律權利的官方組織,這就是「都市更新會」。
1. 申請籌組:由 7 位以上的地主作為發起人,向當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提出籌組都市更新會的申請。
2. 召開成立大會:獲政府核准籌組後,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召開「都市更新會成立大會」,訂定都市更新會章程,並投票選出理事與監事。
3. 立案核准:將會議紀錄、章程與選出的理事長名冊報請政府核准立案,取得法人資格與印鑑,此時都市更新會即具備代表社區簽約、申請政府補助與辦理銀行融資的合法地位。
三、 步驟三:評估並引進「全案管理(PCM)」專業團隊
由於地主通常不具備建築設計、營建施工、財務融資與都市更新法規等專業知識,因此自主都更極度依賴「全案管理團隊(PCM)」或「專業都市更新會顧問」。
全案管理團隊的角色就像地主的「專屬執行長」,其責任包括:
• 協助社區進行財務評估與建築規劃。
• 協助遴選優良的建築師、技師與營造廠。
• 協助向銀行申請「全額建築融資」,讓地主在興建期間不需要自己掏腰包墊付龐大工程款。
• 協助向政府機關送件申報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。
四、 步驟四:擬定都更事業計畫、權利變換與政府送件
在此階段,全案管理團隊與建築師會依據社區土地的容積率、建蔽率與都市更新獎勵,規劃出未來的建築藍圖。
1. 擬定事業計畫:明確規範未來建築的樓層設計、坪數規劃、綠建築與耐震獎勵申請項目。
2. 辦理權利變換:由專業估價師對改建前的土地價格與改建後的房地價值進行公開、透明的評估,精確計算出每位地主未來能分回的室內坪數與應分擔的重建成本(共同負擔)。
3. 公開展覽與聽證會:將計畫書送交政府審議,經過公開展覽與聽證會程序,保障所有權人的權益,最終取得政府核定實施。
五、 步驟五:信託融資、發包興建到竣工分回
計畫獲政府核定後,即可正式進入實體施工與分回階段:
1. 銀行信託與融資定案:由都市更新會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,將土地資產與建築融資資金專款專用,確保施工期間資金安全不被挪用。
2. 拆除與營造施工:遴選具備實力的營造廠進場,辦理舊屋拆除、開挖地下室與主體結構施工。
3. 驗收交屋與換狀分回:建築竣工取得使用執照後,辦理第一次建物所有權登記,將新房屋與車位正式過戶給地主,完成自主都更的所有流程。
六、 自主都更常見問題 FAQ
Q:老舊公寓自主都更需要 100% 地主同意嗎?
答:不需要。
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,劃定為更新地區者,只要取得 75% 以上的所有權人及其土地面積同意即可送件審議;
若非更新地區,則需取得 80% 以上同意。
但同意比例越高,後續審議與施工過程越順暢。
Q:自主都更如果遇到不願意配合的鄰居該怎麼辦?
答:都市更新會在推動過程中應持續溝通,並透過公聽會明確告知權利變換的分回權益。
若計畫已獲政府審議核定,更新會可依法請求政府協助進行代為拆除或處置。